盗用知名剧本杀营利,法院:顶格适用5倍惩罚性赔偿
近年来,剧本杀作为新兴的互动娱乐形式,凭借其沉浸式体验与社交属性迅速风靡年轻群体,市场规模持续扩张。然而,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擅自复制、销售、线上传播盗版剧本杀等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近年来,剧本杀作为新兴的互动娱乐形式,凭借其沉浸式体验与社交属性迅速风靡年轻群体,市场规模持续扩张。然而,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擅自复制、销售、线上传播盗版剧本杀等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双十一购物节的喧嚣刚刚散去,人们还在社交媒体上讨论着越来越复杂的优惠规则和似乎并不给力的折扣,新华网就在11月7日至9日这三天,罕见地连续发表了三篇评论文章,矛头直指电商行业。这些文章的措辞非常严厉和直接,时间点也选得相当敏感,明显不是空穴来风。
今年的“双11”已经开启并将持续到11月14日,随着网络促销活动逐渐升温,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维护“双11”期间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的“双11”已经开启并将持续到11月14日,随着网络促销活动逐渐升温,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维护“双11”期间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段时间以来,“最穷山区孩子”“中东王妃”“联合国嘉宾”等各色人物活跃于网络平台。“苦孩子”没有最惨只有更惨,高嫁的“中东王妃”总是热衷给网友“放福利”,“精英海归”则扎堆“去联合国开会”……人生遭际相似,甚至连视频文案、剪辑节奏、直播风格都高度雷同,好似一条
一段时间以来,“最穷山区孩子”“中东王妃”“联合国嘉宾”等各色人物活跃于网络平台。这些内容着实吸睛,但看得多了,难免让人心里犯嘀咕。就拿“精英海归”来说,很多人不仅扎堆“去联合国开会”,甚至连视频文案、剪辑节奏、直播风格等都高度雷同,好似一条流水线上的标准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规定明知是劣药仍销售的,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基于以上法律规定,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职业打假人”群体在食品药品领域的维权索赔案件日益增多,其中“明知过期药品而购买后主张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10月16日所在周也是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向社会公众介绍法庭在过去一年来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工作成效及相关典型案例。
天纵鉴定(SKYLABS)注意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十八批法答网“精选答问”共3个,其中上海法院的关于消费者购买者购买‘三无食品’后是否有权请求经营者承担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在确定惩罚性赔偿金数额时是否需要考虑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问答回复入选。
近日,在江西南昌,有网友发视频称在水果摊买了一串葡萄,当时称重是3斤,商贩还表示绝对足斤,自己去超市复秤发现只有2斤重。当事人刘女士(化名)称,发现缺斤少两后自己便去找商贩理论,自己想拍照片留作证据,商贩发现后试图抢走手机,未遂便开始辱骂,还将自己打伤。现在已
“索赔500万!账号被封!资产被冻!”曾靠碰瓷胖东来赚足眼球的网红“柴怼怼”和“内裤姐”,如今正吞下自己种的苦果。他们的故事,为所有企图靠“黑红”变现者敲响了警钟。
1985年10月,当《中国消费者报》的创刊号带着油墨香走来,我国消费领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四十载春秋流转,《中国消费者报》始终怀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初心,回应消费者诉求,勇敢撕开虚假宣传的伪装,揭开行业潜规则的面纱,让公平正义触
为帮消费者清晰掌握虚假宣传索赔要点,我结合法律规定与实务经验撰写此文。标题突出核心且含实用信息,正文先摆结论,再详解界定标准、法律依据、证据收集、索赔步骤等,确保内容准确有指导性。
药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但网购药品时遭遇假冒伪劣、平台推诿的情况并不少见。有朋友买到过期药物后,平台拒不承认责任;官方防伪码查询显示为假货,可商家包装上的二维码却显示 "正品"。
近日,一起由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提起的销售伪劣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供货商张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同时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和涉案饭店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0
在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遴选发布一起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某校园周边超市向学生销售过期零食,家长索赔未果后起诉,该超市被法院依法判决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9月15日上海多校午餐的虾仁炒蛋,用实力诠释了什么叫"嗅觉暴击"——家长形容其臭得让人吃到吐,学生反馈像在吃腐烂的海鲜。闵行区市监局连夜介入,涉事企业绿捷实业的留样食材已送检,但这场风波暴露的问题远比一盒变质菜品更触目惊心。
此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涉及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等重要法律问题,广泛涉及电商平台、养车服务等线上线下产业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直播平台等新技术新业态。
拼多多大疆无人机欺诈消费近日迎来新进展,这场历时数月的消费维权马拉松终于迎来关键转折。银川六旬老人王大爷化身“维权斗士”,以法律为矛、证据为盾,与电商巨头展开了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拼多多的补偿方案逐步有所松动:从最初的100元“息事宁人费”
认定“消费者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是判断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尤其是惩罚性赔偿)的核心难点,需结合购买目的、行为模式、商品性质综合认定。以下是司法实践的认定规则及操作指引: